在鴻海上班的無情夫 當孩子面生活費砸妻身上
無情老公在孩子面前將生活費砸妻身上,法官判准休夫!(情境照)
2019-12-23 06:18:40
首次上稿 01:35
更新時間 06:18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在鴻海上班的陳姓男子對國小教師妻子性事需索無度,每當遭
拒即暴力相向,或辱罵孩子不給生活費等奧步洩憤,妻子只得委屈地滿足其性慾來換生活
費,到後來陳男竟當著兩個孩子面前,把錢跟提款卡丟在妻子身上,林女憤而帶孩子們離
家出走並向新竹地院提告休夫,法官判准並判陳男應付給妻子剩餘財產差額473萬元。
結婚15年的林女指控,婚後育有2子女,她辭去小學老師,成為全職家庭主婦,每日為照
顧子女與打理家務早已疲憊不堪,先生卻未體諒,竟以她整天在家最是清閒為由,在性事
上需索無度,若她以疲累為由拒絕,先生就嘮叨不休甩門而去,且拖延給她生活費。
等孩子年紀稍長,陳男就將怒氣出在孩子身上而無故吼罵,她心疼子女只能屈就滿足先生
的性慾要求,藉以換取子女免遭父親痛罵以及按時給付生活費,為此她深感人格尊嚴受辱
以及羞愧失望,精神上承受莫大壓力與折磨。
林女說先生曾對她丟拖把、將她推倒在地,經新竹地院核發保護令,還曾拿曬衣桿打小孩
,或強迫對乳製品過敏的兒子吃乳製品,2007年起每月只給她1萬元,要她每天早晚準備
四菜一湯且不得有隔夜菜,事後更以買地為由,不給生活費且挪用子女的教育基金,後來
竟將生活費當著孩子的面,丟在她身上,或在子女面前將提款卡丟在地上要她撿。
林女說先生限制其社交生活,不讓她出門,她曾因未知會先生出門,被反鎖在門外。她實
在無法再承受這樣的生活,決定去年暑假帶2個孩子回娘家定居,並訴請休夫。
陳男否認家暴,還說「經本次爭執後,已『略能』探知妻子的感受」、「夫妻間因細故爭
吵在所難免」,希望能破鏡重圓。
法官調查,陳男不否認曾將生活費丟在妻子身上,加上緩給生活費,足以引起妻子對於家
庭經濟不安定的恐懼,嚴重動搖夫妻間互信互愛的婚姻基礎,且妻兒分居迄今彼此陌生以
對,甚少互動,顯見夫妻感情淡漠,陳男嘴上雖說不願離婚,客觀上卻無挽回妻兒的具體
作為,實難期望分居後夫妻仍有同財共居的可能,因此判准離婚。
此外,法官依林女要求,將2個孩子的監護權都判給她,陳男另需付2名子女每人1萬8千元
扶養費到孩子20歲為止,在剩餘財產分配部分,法官調查陳男年薪超過200萬元,財產超
過2千萬元,法官再判陳男應付給妻子剩餘財產差額47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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