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勞動事件法1月1號上路怎麼都沒人討論?

作者: bug1st (好人御守)   2019-12-31 15:18:27
※ 引述《oherman (感覺放鬆,我愛你)》之銘言:
: https://tinyurl.com/skub4gy
: 明年1月1日勞動事件法上路了,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規定就是
: 以往勞工的訴訟都是要勞工舉證資方違法,但是所有的資料都
: 在資方,怎麼可能ᄉ像狺u來告自己,但以後勞資爭的舉證責任
: 在資方…
: 也就是科技業常有的責任制免錢加班,如果離職員工提出告訴沒給
: 加班費?資方要舉證沒要求勞工加班嗎?勞工可依法要求僱主依出
: 勤狀況給予加班費
: 經濟日報:
: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12524/4143200
: 懶人包:
: https://tinyurl.com/yx2u683s
: 加班工時認定爭議,勞動事件法第38條規定,勞方工時以出勤紀錄記載時間推定,若雇主
: 無法舉出其他反證,一律以出勤紀錄為準。
該法案立意良善
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某個做MCU的公司會竄改員工下班紀錄
例: 18:05刷卡去吃晚餐
回來繼續忙到21:00離開
但是刷卡紀錄只有18:05
系統只紀錄離下班時間最近的一筆
出勤紀錄自己平常也無權查閱
可能還是要有配套措施來防堵這種手段
作者: rihlwkin (590)   2019-12-31 15:29:00
正常 超過加班工時也有上班部分不刷卡改紙本簽核 加班費晚半個月發送
作者: j0958322080 (Tidus)   2019-12-31 15:32:00
傳說中的小白單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12-31 15:33:00
原PO就是一直搞不清楚,本法不是實體法啊,為什麼會有他保障勞工的錯覺竄改員工下班記錄是違法的哦,也就是你打了卡,他刪除或修改是違法的,但你打了卡,自己跑回來上班,是你的問題哦...
作者: loadingN (sarsaparilla)   2019-12-31 15:39:00
吃完就不要回來啦
作者: cgavin (喔喔~~)   2019-12-31 15:40:00
去吃飯不要刷卡阿 這樣就只有21:00的記錄
作者: onomedu (edu)   2019-12-31 15:42:00
似乎老板要舉證你沒加班
作者: j0958322080 (Tidus)   2019-12-31 15:54:00
有些要刷卡才能出阿,或是看蝴蝶機
作者: gn01642884 (領域中人)   2019-12-31 15:57:00
就說勞基法的立法方向反了 應該要無償加班處罰勞工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12-31 15:57:00
不是老板舉證啊,你就沒有刷卡,是你要舉證你有上班。
作者: nemies (...)   2019-12-31 16:07:00
我有待過那個老闆叫警衛ㄅㄅ幫你5點一到打卡的
作者: cka   2019-12-31 16:16:00
這樣是公司偽造文書 其實法律有啊 但是要有人提供證據
作者: young000 (xxx)   2019-12-31 16:18:00
現在手機隨時可以錄影呀,這樣公司鐵定倒楣 XD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9-12-31 16:35:00
你要錄什麼影?警衛打卡嗎?
作者: kevin28 (嗯?)   2019-12-31 16:46:00
你自己不刷卡怪誰
作者: damnche (damn)   2019-12-31 16:51:00
至少有立法是好事
作者: kevinmeng2 (麻煩)   2019-12-31 16:59:00
你知道誇張一點的公司的…有兩套HR系統阿!一套正式,一套美其名測試…但你哪知道他撈哪一套給政府
作者: lookinto (一個人的日子)   2019-12-31 17:27:00
台灣勞動市場條件不能進步的其中之一個原因 很可能是HR從業人員 資方老闆會了解勞基法細節然後再想出漏洞或對策方法嗎 很可能是HR同仁的進策反之 如果資方老闆跟HR都能確實遵守勞基法 與立法精神 勞動條件應該會前進不少
作者: a810086 (乂佛手乂)   2019-12-31 17:37:00
立法的時候本就不該開漏洞給人鑽了,還等別人找漏洞勒
作者: NTHU701631 (小傑)   2019-12-31 17:37:00
希望有一天能同樓上所言
作者: a810086 (乂佛手乂)   2019-12-31 17:38:00
法條本來就該嚴謹,不然我們要自己去跟老闆說嗎
作者: purpleboy01 (紫喵)   2019-12-31 17:52:00
像上面所述有兩套系統的 那覺得這是公司還政府問題
作者: abccbaandy (敏)   2019-12-31 17:56:00
法律本來就一堆漏洞阿...
作者: leav (耶羅窖獸)   2019-12-31 17:58:00
這篇真的是牛頭不對馬嘴
作者: a810086 (乂佛手乂)   2019-12-31 18:00:00
本來就一堆漏洞還修一個更大的明顯的漏洞給人鑽啊,居心為何
作者: konichiwaman (摳你雞蛙)   2019-12-31 19:38:00
資進黨啊 呵呵 蟑螂出來反擊啊
作者: seal46825 (Vanish)   2019-12-31 20:04:00
:自己去跟你們老闆説啊
作者: playdoom (告別青春 ....依然PP)   2018-01-01 01:35:00
沒能力的政府
作者: oberatri (偷看姊姊的小褲褲)   2018-01-01 10:24:00
漏洞變小 怎會變大??修改出勤是違法 不用新法就可罰,這種公司直接說出名字呀
作者: mathrew (Joey)   2018-01-01 10:43:00
有兩套系統也要怪政府 真是怪了 難怪台灣人特別愛統一因為這樣才可以跟中共一樣 統一管也難怪KMT都不做事 反正少做少錯 不做不錯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8-01-01 14:48:00
@LOOKINTO 你怪HR是不是有事?老闆雇HR要花錢的,目的自然是通過HR的工作賺更多的錢。所以HR的意志是讓老闆賺錢,你想要站在員工的立場,為員工爭權益,那你去組工會啊。不是HR沒好人,只是好人也要吃飯,有良心有熱血的人也要吃飯,那麼是誰給這個飯碗呢?是老闆給飯碗。而讓員工少加班,幫員工改善工作環境、伙食或其他,能不能讓老闆賺到錢呢?抱歉,不能。重點是HR不會去故意違法,只是這個法訂的時候就有路可以走而已
作者: lookinto (一個人的日子)   2018-01-03 15:17:00
@notepad 我很好 沒有什麼事 HR是被雇來幫忙老闆跟員工 讓職場環境使員工更願意付出 更熱血如果只是來教老闆如何鑽漏洞 這個公司的環境絕留不住好員工 長期來看 這樣的HR隊公司不是好的資產 指是讓公司找到 不得不留下來的員工 而不是能讓公司有更多發展的員工個人之前的發言已說 HR教老闆鑽漏洞的做法是職場上 勞動條件不能進步的原因之一 不是唯一勞基法通常規定的是最基本的勞動條件 如果一個公司的老闆或HR就是要鑽漏洞省這基本的成本這樣的公司文化或職場環境 絕對留不住好員工沒好員工的公司會有什麼好的未來與發展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18-01-04 11:45:00
這個就看有沒有人要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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