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per (Good will)》之銘言:
: 更新版,增加了法院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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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退稅了!感謝大大教學!
↑↑↑↑↑↑有需要的人請按上面教學範例↑↑↑↑↑↑
我來分享一下過程好了
2018年中公司跟我簽了獎金合約,2018年底鐵了心離職,
離職前二話不說依合約規定,直接返還獎金讓人資好做事,
返還後馬上跟人資提出要求:將該筆獎金從我的年收中扣除。
理由是:「我未能保有此筆收入,所以我不須繳稅,公司更不能申報有支付我這筆薪資,
預扣所得稅後又叫我返還,而沒有給我任何的收據,這筆錢就成了公司無帳的收入。」
然而人資也是領公司薪水糊口的員工而已,
公司說不退稅,人資也只能拒絕我的要求,
人資儼然就是個資方打手,不是站在員工的立場著想,若不是心灰意冷怎會提離職呢?
你知道繳12%的稅很痛嗎?還叫我吞下去!抱歉,這口氣我吞不下去!
2019年初開始在網路上做功課,發現有蠻多人也有相同的困擾,
發現這篇大大分享的優文,打電話回去問人資公司所屬的稅務機關,
一開始人資態度還有點保留,還說最近很多人也在跟他詢問,但我跟他說:
「你也是領人薪水,我不會為難你,我明白你只是依公司規定做事而已,
但爭取退稅是我的權利,是我跟政府機關的事,與你無關。」
就這樣說動了人資,幾天後他回電告訴我公司所屬的稅務機關,
掛電話前還私下跟我說,如果真的退稅成功,可以私下跟他分享。
我知道你有在逛科技版,謝謝你的協助,我就在這裡分享就好。
2019年5月:
我照所得稅單的金額全繳了,然後依上面鄉民分享的申請退稅寄資料給我的繳稅單位,
信中附上
1.公文
2.所得稅繳稅證明
3.跟公司簽約的證明
4.返還獎金存摺證明
5.人資收到返還獎金的證明
2020年4月:
經過漫長11個月的等待,終於收到遲來的正義
https://imgur.com/a/vLUrgQN
感謝稅務同仁的協助!感謝鄉民的分享!
作者:
atpx (秋雨的心情)
2020-04-18 14:39:00恭喜啦!
作者: tabrisPTT 2020-04-18 14:53:00
會用這種手段搞人的公司真的蠻缺德的,明明就知道有問題卻還是選擇這樣做,而且又不是公司沒錢
作者: arhuro (什麼都沒有) 2020-04-18 15:01:00
有些公司人資或高層更無良 這種錢收進自己口袋 這是沒帳的自己很久前遇過的小公司是這樣的 會計自己收下離職人員的薪水或繳回的獎金 但是離職人員收到收入證明公司有報稅就是那種做半天三天的離職人員 有上半天不做 但公司還是要
作者:
no53 (no53)
2020-04-18 15:05:00退稅成功+1
作者: arhuro (什麼都沒有) 2020-04-18 15:06:00
附半天薪水給你 我遇到的那個會計 有把幾天薪報公司稅但錢沒給做半天三天的離職新人 錢是自己收下的
作者: DFM (wen) 2020-04-18 15:16:00
恭喜!公司本來就不該把成本建立在員工身上,該我們的都去爭取!另外再告訴你為什麼今年才過,因為財政部已經發函給國稅局,請根據事實處理,不應該由公司主動辦理,國稅局應該退稅給員工。另外再多爆個掛,有些公司去年就臨時修改簽約金簽署的條款,甚至直接寫上離職後不得申請退稅。這個條款違憲了,沒用的不要被唬。最後還大言不慚說,你們可以不簽約,這都是你們的選擇…。公司賺錢痛痛快快發獎金,綁約我都認為可以,離職時員工也都按照規定返還獎金,根本沒必要阻擋員工申請退稅,因為所得未能終局保有是事實!
作者:
cpm25 (吸好吸滿)
2020-04-18 16:16:0011個月太久了,公家效率真的爛
作者: abcabc1110 2020-04-18 16:59:00
厲害恭喜
作者:
wbw (wbw)
2020-04-18 17:05:00我也拿到了 記得還有健保補充保費能退
作者:
willism (hpc5)
2020-04-18 17:11:00感謝分享
作者:
cphe (魔鬼藏在垃圾筒裡)
2020-04-18 17:24:00恭喜
作者:
Hall (找回做研究的快樂)
2020-04-18 17:24:00公平正義
作者:
Nadialove (僕はKinKiKidsが大好きだ)
2020-04-18 17:41:00推
作者:
damm (Anubis)
2020-04-18 18:45:00推
作者: bopanda 2020-04-18 19:34:00
恭喜
作者:
VarX (FA FB)
2020-04-18 19:41:00屌
根本高分紅都是唬爛的給你100萬離職要還50萬,還要被課100萬的稅
作者: insistyou (抽離所有的顏色) 2020-04-18 20:35:00
推
作者: Ericfox (終將過去) 2020-04-18 20:52:00
推
作者:
Iamjkc (è¬å¹´æ»æœƒ)
2020-04-18 21:05:00司才會知道RSU 才能真的綁人.... 前提是前景好的公司
作者:
wj1009 (wj1009)
2020-04-18 21:07:00幹得好
作者: SMMIT (Negan) 2020-04-18 22:10:00
推
作者: budonshesong 2020-04-18 22:20:00
推
作者:
facker (facker)
2020-04-18 22:53:00推
作者:
msms1017 (Ketty)
2020-04-18 23:38:00純推
作者: champion0922 (Evan) 2020-04-18 23:43:00
推12%
作者:
a1234952 (306678)
2020-04-19 02:21:00鳥公司,離開才是對的
作者:
wbw (wbw)
2020-04-19 02:34:00補充保費我還沒去申請,但有問健保局,大概就是帶你準備給國稅局那些證明資料(公文應該是不用了)去申請 ,也許有人已經拿到了也可分享。
作者:
rinatwo (無)
2020-04-19 02:35:00應該說離職的人都太善良了 這是構成犯罪的商業會計法第71條 四、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也可能違反稅捐稽徵法 不當逃漏稅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五年以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公司將獎金收回 自應更正費用及納稅人員變更之責那有錢收回來 稅一樣員工繳 自己卻可以拿來當費用抵成本?對會計稍微有概念 都曉得這是在坑離職員工
作者: whaletour (ㄚ智) 2020-04-19 06:43:00
推
作者:
NingK (檸~)
2020-04-19 07:53:0011個月……
作者:
bxxl (bool)
2020-04-19 09:51:00以前聯發科也是這樣啊,沒做滿的簽約金繳回,但是稅已經繳了公司的想法就是這樣你離開會比較痛,綁人效果比較好
作者: vul3kuo (Glory) 2020-04-19 10:20:00
推 不過這要吵才有糖吃
作者:
jj0321 (JJ與你倒數唷)
2020-04-19 19:54:00遲來的正義
作者:
xru03 (KCC)
2020-04-19 22:01:00推
作者:
xhung (xhung)
2020-04-20 10:50:00推 但未必是爛公司... mtk/rtk也都是這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