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去高雄的一間自認為是科技公司的公司上班,資本額3000萬。
面試工作是可靠度工程師,主要是管產品的實驗與驗證。
在面試時有附帶說,會協助進料跟出貨。
進了公司之後,發現工作的比重完全不同。
實驗的部份真的不多。
主要都是QC的工作內容而且還要管倉庫庫存。
最令我感到訝異的是,還想叫我去做供應商稽核。
第一天上班就派了一個助理給我,我本來就沒有意願要帶人或管人。
而且,我只是領工程師的薪水,我真的不想擔任管理職。
上班第一天,就有產品進來,就直接叫我去驗貨。
也沒有圖面跟規格書,就直接叫我驗。我問了「規格書呢?」
我得到的答案是「電腦資料夾有,自己去看」...
我才上班第一天呢!完全沒有人跟我交接,都叫我自己看電腦裡的資料夾。
上班第二天就叫我跟助理去盤點倉庫,但是,卻不給我盤點表,叫我盲盤。
盲盤的結果跟他們的資料有誤就來問我怎麼盤的。
說坦白的,產品上的標示也不是那麼明確。多問幾句還要看人不耐煩的表情。
另外,因為我之前有做過IQC工程師,也叫我去做供應商稽核,
我聽到後真的是大開眼界了。
第三天一早,我就跟人事說,說我自認為我不適合這份工作。
人事說要找我面談。我當時也同意了,我想說不管結果如何還是要好聚好散。
結果早上開會居然還叫我進去一起開會,開會時,我被炮盤點資料有問題的事。
總經理就直接問我,為什麼出問題,我直接把我遇到的問題回答出來。
庫存的事之前是總經理的妹妹做的,也沒有問妹妹什麼事。
最後他也只圓一下,因為交接工作沒那麼透明,所以,導致我接手時有斷層。
就這樣開會到中午,這時我又跟人事提了一次,她依然回我,會再找時間跟我談。
但是,我一直等到下班,人事依然都沒跟我談。那我只好選擇不告而別了。
我東西收一收之後,將識別證放在抽屜裡,我就離開了。
真的覺得像恐怖情人一樣,一直拖著時間不讓人離開。
今天(5/14)早上我傳了個訊息給人事,說明狀況後並告知要離職,且不會進公司了。
上班後,接到公司人事的電話,堅持要我進公司辦理離職手續,我直接拒絕。
也不斷的跳針說這樣子是不符合程序,要扣我的薪水。
我也直接回了...
「依據勞基法規定,就職3天是不需要預告日就可以直接離開的。而且,我有付出勞務,
依法要付薪水給我。若因為我的離開導致公司損失,請提出相關證明直接來告我,
要是堅持要我回公司辦理程序,那你可以用矌職三天將我開除。」
在通話過程中,一直覺得人事有怒氣,只是不好口出惡言。其實心裡蠻痛快的。
公司人事也退了,就說那就用email回覆就好,不堅持要我進公司。
最後,我也依照公司人事的要求,用email提出離職通知。
公司環境是不錯,人員也不多,有部份因為是皇親國戚,口氣難免就會氣焰比較盛。
人員不多,所以通常都是身兼多職,但是像我這種一條龍的工作內容也太扯了。
我工作這麼久了,我從來沒有遇過才上班幾天因為不適應要離開還那麼不乾脆的。
公司位在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一路的大樓內,生產的產品是光學膜。
因為說要擴大經營,所以一直在徵人。如果有人要去,還是再多觀察吧!
應徵職缺還蠻多的。
補充說明帶人的這部份。
從公司要派一個助理給我,我就有點排斥,
因為我也自認為我沒有主管特質,我不會帶人也不想帶人,更不願意帶人。
但是,總經理居然說,我一樣是RD工程師,不是主管階級。
只是因為品保目前沒人,我又有這方面的經驗
所以是~~先兼著做,等人員進來後就會切出去了。
助理的部份是我叫他做什麼就做什麼,做完後我再做審核。
哇噻!在我認知裡,這就是主管啊!而且我還要擔責任。
第三天上班我就因為不是我的工作範圍的事情被炮了。
我還是決定離開。
至於薪水的問題,就工程師的而言,在高雄還算可以的~
因為離我家只要10分鐘的車程,我認為還算OK的。
有人問我,為什麼我連回公司辦離職手續都不願意。
在第三天一早我就跟人事說明不合適要離職了,她推拖說還需要面談。
並請我再進去開會,我中午又提了一次,
她仍是用「需要面談」這個理由推拖,請我再等等。
其實,午休時間就想要烙跑了,當時相信她下午會找我面談..
所以,中餐吃完後,我又回公司繼續等待..
我整個下午幾乎都等待面談,但是,一直拖到下班時間...
仍是等不到人事所謂的「面談」,這讓我覺得極度不受尊重。
下班時間一到,我立即走人,我等了一下午,也夠尊重公司制度了吧!
才到職三天,我當天也進公司,希望可以當天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但是,公司人事卻一直拖時間不肯正面與我談這件事。
才會將識別證放在座位抽屜中直接離開,並於隔日告知。
已先尊重公司,是公司不尊重我的「口頭離職」,堅時要面談過再說。
但是,當日等了一下午,始終未與我面談,那麼,我想也不用尊重公司所謂的制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