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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前美光員工竊密投靠遭判刑 聯電遭罰1億元將提起上訴
晶圓代工廠聯電 (2303-TW) 遭控協助中國晉華竊取美國記憶體大廠美光 (Micron)DRAM
製程案,台中地院今 (12) 日下午宣判,依違反營業秘密法等罪,判刑聯電前員工何建廷
、王永銘,及協理戎樂天,聯電也遭判處罰金新台幣 1 億元。對此,聯電表示,還未收
到判決書,將依法提起上訴。
何建廷、王永銘原先在台灣美光任職,離職時帶走機密文件至聯電任職,與戎樂天成功研
發 DRAM 製程,台中地檢署 2017 年依違反《營業秘密法》起訴聯電公司、戎樂天,及何
建廷、王永銘,2018 年美國司法部也依經濟間諜等罪,起訴聯電、晉華、何建廷、王永
銘及曾任台灣美光總經理、聯電副總的晉華總經理陳正坤。
台中地院經 2 年 9 個月審理,全案今日下午宣判,依違反營業秘密法等罪,判刑何建廷
5 年 6 月,併科罰金 500 萬;王永銘 4 年 6 月,併科罰金 400 萬;戎樂天判刑 6
年 6 月,併科罰金 600 萬;聯電被判處罰金新台幣 1 億元,可上訴智慧財產法院。
聯電對此回應,除 1 億元之外,應還有其他罰金,但目前還沒收到判決書,待收到判決
書後,將依法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