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如果勞保工作年資已有十年
在新工作的試用期被資遣了
請問公司會發給非自願離職證明嗎?
根據https://www.mol.gov.tw/23323/23324/23371/#
勞工工作未滿三個月,雇主終止勞動契約時應否預告,依勞動基準法第十六條,並無規定
;至於是否發給資遣費,同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規定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資遣費
。
就業服務法第33條是說
雇主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之十日前,將被資遣員工之姓名、性別、
年齡、住址、電話、擔任工作、資遣事由及需否就業輔導等事項,列冊通
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但其資遣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
可抗力之情事所致者,應自被資遣員工離職之日起三日內為之。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接獲前項通報資料後,應依被資遣人員之志願、工作能
力,協助其再就業。
但未滿三個月被資遣會不會給非自願性離職證明呢?
還請各位大神解惑 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