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最近接到電話(沒有投遞履歷的狀況下),邀請他面試,人資和他說公司有缺研發與
製程,問他對哪一樣較有興趣,朋友回答兩都不排斥但對研發較有興趣,然後敲定時間面
試後,卻發現信中職缺寫製程,回信詢問後,人資給的答案是研發與製程都有缺,都會需
要到產線進行實習與學習,等評估3~4個月期滿後再依個人特質與表現看其所屬單位及職
位(一字不漏貼上),說實在話我自己與周遭的人也都沒遇過這種情況,一般來說不是面試
的時候就應該說好了嗎?不知道版上各位大大有何見解?
或是對此公司有了解的人也麻煩開示一下,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