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岸市場大,機會多,有選擇相對勞工還是較有利的,
台灣法律有夠複雜的,常常一個法就又超越另個法,
還有超越憲法的,這個又是一個法來超越勞基法(,
相較於企業,勞工是弱勢的一方,有流動有選擇才對勞工有利,
勞動部很有趣,
前幾天還出現可以針對產業需要法可以不同對待,
只讓勞工更弱勢,在台找不到舞台的勞工,要付出更大成本,資訊更不透明,
更可能造成年輕勞工直接到對岸,加多人身的不確定性,求職更加危險
別忘了,強勢勞工仍有管道,殺頭的工作有人做,賠錢的工作沒人做,
都會想法子用關係找人,
(如:XX電那些在對岸當樣板的)
這只會讓台灣弱勢勞工更弱勢,基層更一灘死水,吃不飽,而勞工不流動技能更加單一,
各類重大支出下,社福夠用嗎?勞工晚年更幸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