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因為有爬了一下文
在美國談薪水時他們蠻看 competing offers
求職者避免 low ball 都會多去面試幾家
而有一些在台灣設分部的外商也有這種制度
台灣本土公司相對比較沒有
至少台廠新人來說是沒有的
而小弟想請問的是
假如我拿到 新加坡 offer = 稅前年薪 3M TWD
那我可以用這個乘以物價水平後,來 compete嗎?
例如上述的例子可能就是 3M TWD * 0.5 = 1.5M TWD
(乘以 0.5 只是例子)
還是說在台灣的外商就只看你在拿到的台灣offer呢?
想請問有前輩有相關經驗可以分享嗎?
先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