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912001653-260402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一名男辦事員遭同事匿名檢舉「每天上班追劇看片、爽領月薪7萬元」
,消防局得知後給予懲處。沒想到該男竟為此怒嗆同事「相堵ㄟ丟」、「最好不要讓我查
到是誰檢舉」。消防局表示,該男已承認情緒失控並檢討,對內也要求加強管理、落實勤
務。
該男原本是高雄縣警察局員警,縣市合併後轉任消防局辦事員迄今,在第三大隊負責承辦
義消及定期訓練業務,排定訓練梯次及體技能常訓。
該男上班時間幾乎都盯著電腦螢幕、猛看宮廷劇、美食、社會檔案類節目,同事不滿他摸
魚,偷偷拍照向媒體踢爆。
消防局表示,第三大隊8月17日接獲該事件,即主動約談該辦事員,該員表示確實於公務
時間從事非公務行為,除嚴正勸誡應約束自身行為,並給予3次劣績處分。
對於該名辦事員事後返回辦公室、怒嗆同事一事,經再詢問該員表示,因受約詢訓斥後,
對於被檢舉一時氣憤,說出不好聽的氣話,事後亦向大隊幹部表示係自身情緒控管失當,
會深刻檢討。
消防局重申,已要求各級幹部應加強內部管理,要求同仁上班勤務應落實,不可使用電腦
從事非公務之事務,維護辦公紀律,勿因個人言行失檢,而影響機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