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大家討論台灣與國外的工作模式
1.遇地震
台灣=》call休假人員,沒接到或無法配合列入考績與老闆印象分數,或直接逼退
舉例:1.前鴻海主管謝XX因秘書誤植請假日,導致已上飛機的他,無法回公司開會而遭開
除。
2.休假無法回公司,上班日老闆約談,心理壓力造成憂鬱症,結合HR一起逼退,用一種別
人都可以,為什麼你不行的壓力
國外=》罷工,或直接告上法院,多半是公司賠錢,不會有其他人情壓力,或生存問題
2.工作分配
台灣=》課內分國王的人馬,簡單與輕鬆並且有KPI工作,不是國王的人馬,做到死再踩你
一腳
國外=》能力至上,解決問題為主
結論:台灣資方的財大氣粗,並且台灣法律無自身應用,判決方式依然世故,台灣勞工沒
辦法有確實保障自身權益的途徑,使自己能無後顧之憂面對不公義,多半是高階主管能成
功,如鴻海例子,但底層勞工無法承受類似情況,只能選擇妥協,修法或有保障的權益,
可以說幾乎不可能,除非媒體願意報導,並能引起共鳴,但多半河蟹掉或壓掉
台灣能變得更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