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不要再N了!

作者: cagepig (經濟+統計=前途)   2024-07-01 14:45:23
你最佳解應該是繼續待在外商工作.賺取你本業就可以帶來的財富
家業部分.則可以找一個專業管理人去接手
比如你可以釋出10~20%的股權.讓有願意的人去參股.
你就當80%最大股東.掌握住財務資金.並定期的去REVIEW公司經營績效
另外對於釋出的股權,也設定退出條款.除息經理人可以完成他的經營目標
不然可以收回股權.
如果他做得好.你可以再逐步的釋放權力的利多.都看你要怎麼處裡
以上這樣若覺得很麻煩
最簡單的就是直接找我當合夥人就好
謝謝老闆給我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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