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積電工程師偷吃女業務 妻三度抓包求償

作者: b1b2b3b4 (貓貓要喝水)   2024-08-25 21:21:49
台積電工程師偷吃女業務 妻三度抓包求償百萬 法官揭7位數年薪
中時新聞網 戴志揚
一名在台積電任職的工程師,結婚半年後就與一名女業務偷情,拒絕與妻子小美行房,還
與對方赴日旅遊、看蔡依林演唱會。工程師為此立下兩次切結書承諾不與小三往來,否則
要賠1200萬。但最後反而變本加厲與小三同居,並將小美趕出家門。小美氣得提告獲得
100萬元賠償,但雙方仍離婚收場。但小美又認為離婚後受精神極大痛苦,再向前夫求償
百萬,法官認定,前夫年收入曾達100萬元至300萬元,須再賠20萬元確定。
根據判決書,擔任護理師的小美向法院提告,他與丈夫民國107年8月結婚後,不到半年就
時常在外過夜,不願與她行房,更對她為言語暴力。事後她調查,才知道她與一名女業務
偷情。
事跡敗露後,丈夫還簽切結書保證不再與小三有任何聯繫,否則同意給付賠償金新臺幣
600萬元。但卻又被她發現,丈夫仍帶著小三前往日本旅遊,以及一起聽蔡依林演唱會。
這時丈夫又在立第二封切結書,保證斷絕小三,否則同意再給付賠償金600萬元。
不過丈夫仍持續與小三聯繫,並要求與她離婚,接著就離家與小三同居,甚至發生性關現
。更逼迫她搬離住處。人妻因此氣得提告丈夫與小三要賠償100萬。一審法官審理後判賠
100萬元。
事後兩人離婚,但人妻曾再度提告,認為自己離婚後受精神上極大痛苦,再向前夫求償
100萬元,地院也認為合理,判前夫需再賠20萬。但人妻不服上訴,要求前夫需再賠償80
萬元。
二審法官審理後認定,丈夫雖已在第一次官司中判賠100萬元,但切結書的侵權行為所生
的損害,是在婚姻存續期間求償,本案是離婚後所受的損害,不因此吸收,也無請求權競
合情形,審酌雙方資力後,認為一審判決合理因此駁回前,全案確定。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825001926-260402?chdtv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24-08-25 22:31:00
簽那啥協議,一點屁用都沒有
作者: allmight7912 (歐魯賣特)   2024-08-25 22:52:00
念書時沒機會碰女人,有錢了還跟你客氣嗎
作者: littlelinsyu (littlelinsyu)   2024-08-25 23:28:00
男人啊~
作者: supeedada123 (男人中的極品)   2024-08-26 12:46:00
一定有在會議室偷偷打砲
作者: fancydick501 (超級豬)   2024-08-26 17:58:00
台積電真的渣男特多
作者: Automatic620 (我很乖)   2024-08-27 17:01:00
男人不就喜歡女業務這種? 越騷的越愛男人有錢就愛作怪,一點都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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