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uLongGong (普隆共)》之銘言:
: 最近裁員的某外資pc大廠,
: 條件讓我大開眼界
: 沒有優離
: 只有最基本的勞基法遣散費minlist(6, 0.5xN)
: 不知道文組HR們已經廢物到這種程度了
: 連勞動法規都不懂,可以這樣火人
: 兩年前美光裁員,許多人優離金拿的笑呵呵
: 結果外表光鮮亮麗的大公司竟然這樣搞
: 有沒有卦?
做這行本來就是重複被裁 跳槽加薪的爽感
你在一家公司做半輩子
薪水比不上一個空降咖
薪水是換公司的時候談出來的
你不換公司 怎麼跟公司談薪水?
跳一次+50趴是基本
不然怎麼會有前職薪水這一欄?
就是來參考可以幫你加薪多少趴
你拿了離職金 在那邊喊少
很好笑
現在這個時代
換工作是基本
跳越多次身價越高
自願離職跟被裁員 有差嗎?
你有實力 一樣可以跟下家談高薪
沒實力 才在怕離職理由被寫裁員
積極的人 早就面試約滿
只有你在發文抱怨什麼爛公司
不裁你 裁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