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245065789 (PDA)》之銘言:
關於平均薪水,去年有看過報導
http://0rz.tw/RBbzF
2013年時
職業選手「平均」薪水,單位是美金M=一百萬
NBA:5.2M
MLB:2.5M
NFL:1.75M
NHL:1.3M
PGA:0.973M
WTA:0.345M
ATP:0.260M
LPGA:0.162M
其他像英超,依2011年調查選手均薪是112萬英磅
當年溫布頓單打冠軍獎金差不多就110萬,很明顯的是冠軍只有一個能拿。
但是進的了英超的有很大的機會有一年超過112萬英磅
看的出來,網球的平均收入對運動聯盟很大的國家而言,明顯不太吸引人
同時不像團隊運動,打網球得自己支出交通費、食宿和球拍、球線、球鞋
如果父母不會教的話加上請教練的錢,是一筆不小的支出
家境不好的難以負擔這筆費用。
同樣是個人運動,打網球的賺的也不比高爾夫多。
男網近年獎金王是13年的Nadal,金額是14.57m
有多少人能像他那年那樣打的?這樣打又能打幾年?
NBA、MLB要拿到年均10M的薪水,並不需要做到接近史無前例的壯舉就有了。
如果要說網球是不錯的生財運動,大概也只有對女網成立,
因為女子職業運動觀眾本來就少,選擇少的情況下女網相對地看起來比較誘人。
網球近年,特別是男網新生代沒什麼強勁選手,
我認為和選手待遇不無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