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奧運「P卡」不影響謝淑薇權益
2016-07-12 23:14 聯合報 記者古硯偉╱即時報導
謝淑薇僵持日久的教練爭議,能不能接受「P卡」作為教練證,成為能否出征里約關鍵。
體育署則回應,持P卡的權益等同教練證,並早已研議將P卡給謝家。
「P卡」在英文中稱作是「P Accreditation」或是「P Personnel」,可以作為訓練、教
練或是遞補選手等用途,但不能入住選手村,也不能下場執教。P卡數量是由國際奧會依
該國代表團總人數,按比例發給,以今年中華代表團為例,總計拿到3張P卡,早在上周體
育署就已經研議將其中一張P卡給予謝淑薇一家。
以謝淑薇今天記者會中的訴求,P卡能夠幫助進到賽場,進行賽前討論,幫忙暖身等,網
球教練不能在場邊執教,因此持P卡或是正式代表團教練證,並不影響實際作用。
體育署表示:「目前持P卡的教練,僅有住宿會跟著代表團其餘人員住在選手村之外,其
餘相關權益都比照代表團教練,包含未來打進8強的獎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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