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轉自他個人FB (該訊息設定為公開)
今天一早,同事通知我,在我們球場舉行的市長盃網球賽,有球友舉白布條抗議,影射蓬
勃和台中市政府官商勾結,接下來要調整球場收費機制,會讓球場變成富人專屬,有損市
民權益!
一早,三立電視台記者不斷聯絡同仁,希望我接受電話訪問,我後來透過電話簡單說明了
看法,但電視新聞一小節的報導往往因為時間很短,無法呈現完整的面貌,為了完整呈現
,我決定公開說明整件事情的緣由!
蓬勃從2008年7月2日開始,取得中興網球場的經營權,依照合約規範,蓬勃每年支付101
萬9,000元的金額給台中市政府,其餘球場任何修繕費用都由蓬勃自行籌措。根據我們收
集整理全台的公開資訊,1年101萬9,000元的權利金,更由得標廠商自行負擔所有修繕費
用,以這樣的合約規格來說,應該是過去9年來,全台灣網球場經營標案中,廠商付出成
本最高的標案。
過去9年,蓬勃投入了超過3,000萬元的整修費用,把中興網球場從一個非常老舊不堪的球
場,整修成一個越來越多國際人士願意前來的球場,我們引進國際教練團隊,經營網球學
院、培養國內外網球好手,提高台灣在國際能見度,這幾年曾經來到球場的朋友,我相信
,都能感受到這個30年老舊球場的變化!
很快的,9年過去,前次合約到今年7月1日到期,台中市政府在6月13日公佈新的標案辦法
,市府考量到政府的財政稅收,調高了採購金額為147萬元,規範相關稅收支付方式,除
了必須增訂公益時段外,還需提供免費30天給全國性或府方舉辦之賽事使用,另再針對年
長與身障者、平和里里民提供免費入場等規範。
持平而論,台中市府一方面必須考量中興網球場這麼大的量體,必須對市府稅收有合理的
貢獻,一方面又必須考量推廣網球運動的立場,合約內容的訂定確實不易;所以,雖然蓬
勃必須因為新的標案內容,付出比之前多好幾倍的經營成本,但蓬勃團隊經過內部會議決
議,決定用1年208萬8,888元的標金送出標單,順利以最高金額再次標下中興網球場的經
營權!
不過,在台中市政府公佈新的標案辦法前,就開始出現欲競標的球友,寫黑函、打檢舉電
話,影射蓬勃和台中市政府官商勾結,甚至說蓬勃和台中市政府直接議價,更在沒有任何
證據的情況下,四處散播謠言,直指中興網球場標案是官商勾結。我在這裡正式宣布,針
對這些莫須有、抹黑的不實指控,我徐正賢個人,以及蓬勃運動事業有限公司會保留法律
追訴權,必要時,我們將提出告訴!
另外,我也要公開告訴整起抹黑事件的發起者胡登富先生,以及每天與胡先生在中興網球
場聚眾喝酒划拳、擲骰子的球友,中興網球場在蓬勃的經營下,一定會越來越進步,未來
的管理辦法會明文訂定,球場將嚴格禁止抽菸、喝酒,以及所有違背社會善良風俗的行為
,請球友自重!
我想藉這次的事件,向體育署及各縣市政府建議,台灣的網球圈,長期以來,存在非常多
不合理的現象。全國各地有非常多不收費的網球場,但也因為長年不收費、政府單位又無
法編列合理預算,球場往往年久失修,導致球友們只能組成互助會、花錢整修球場,球場
成為互助會會員優先使用,排斥了其他網球新進者,造成打架事件時有所聞,這也是台灣
網球運動無法有效推廣的原因之一!
過去,大家常常說網球是貴族運動,但身為一個網球人的我認為,這完全是誤解,甚至在
目前台灣網壇整體扭曲的現象下,網球運動反而變成台灣社會富有者,以極低成本取得運
動機會的狀況!
舉例來說,當一個市民到國民運動中心運動,1小時入場費至少50元/人、一面羽毛球場的
場租,離峰時段1小時至少300元/面、尖峰時間至少400元/面;而中興網球場的會員,根
據我們統計的數據資料中可見,每人每個月只需要支付315~630元月費,就可以從上午6:
00無限暢打到晚上6:00,每天固定報到者超過60%;部分會員甚至對支付單次入場費
90~120元的新進球友或年輕球友無禮相待,甚至在舉辦大型賽事時,不配合球場租借規範
,令全國來到中興網球場比賽的選手無法下場熱身,造成比賽拖延。
最後我想說,「使用者付費」是在台灣的運動產業中亟需建立的觀念,政府保留了這麼一
大塊土地,卻讓總數不到200位的會員朋友,只繳交315~630元/人的月費,幾乎每天在球
場打3~4小時的球,這才是真正的社會不公!
台灣政府的財政狀況已經每況愈下,政府單位向運動場館經營者收取合理租金,經營者提
高場館服務水平,向使用者收取合理費用,才是運動在台灣能夠建立完整產業鏈,提升服
務水平的唯一方式!
以上言論,我徐正賢,身為蓬勃運動事業有限公司負責人,願負完全法律責任,也歡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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