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moeki:#1IkRTLNI 引戰 討噓 回文嘲諷 12/25 01:18
推 Waitaha:#1IkRTLNI 引戰 請標記作為最高模範 12/25 01:20
→ luke2:#1IkRTLNI 群嘲 12/25 01:21
噓 corlos:#1IkRTLNI 引戰 12/25 01:25
噓 morphine1121:我來囉 #1IkRTLNI 群體嘲諷兼引戰 12/25 01:26
噓 BLUEKING:#1IkRTLNI 引戰
根據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劣文。精華區留底
a.引戰文
1. 挑釁、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鬧板(刻意討噓等)
註:此條板規為僅接受當事人檢舉,群嘲部份,單篇文章為五人檢舉即受理
檢舉人請簡述理由以便板工參酌,情節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處理。
五人檢舉期限為從文章發出後的48小時內累積滿5人。
48小時內檢舉滿五人,本文版主受理審核
本文版主判斷無蓄意引戰,原PO提出看法發文討論
至於是否接受,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引戰部分的檢舉全數駁回。
違規內容
#1IkRTLNI (ToS)
作者 a6571361 (劉小佑) 看板 ToS
標題 [閒聊] 每位會員都有有義務繳會費
時間 Wed Dec 25 00:33:20 2013
───────────────────────────────────────
挑釁、群嘲回文內容1
呵呵
我不怕招不到人
裡面大家感情都很好
不知道有些人是在激動什麼
挑釁、群嘲回文內容2
ptt兔小妹
講話要憑良心
踢你只是剛好
判決
挑釁意味濃厚,判決挑釁成立,判決a6571361水桶14日
原文將在公告文發出後刪除並備份於精華區z-19-6-16。有異議請來信。
討噓部分給予警告乙次。
規定都是最低道德標準,這篇文章看了也許引人觀感不良,
但是並沒有「嚴重違規」
如果有靜版主沒看到的部份,歡迎來信與我討論。
違規內容
#1IkRTLNI (ToS)下方推文
作者 a6571361 (劉小佑) 看板 ToS
標題 [閒聊] 每位會員都有有義務繳會費
時間 Wed Dec 25 00:33:20 2013
───────────────────────────────────────
噓 bernon:有種別刪,感覺好人渣的會長 12/25 01:18
噓 bernon:原po感覺不是精神分裂就是人格分裂,好可怕喔 12/25 01:37
推 bernon:你好孬,推文的疑問不澄清,只會一直打太极裝冷靜,釣魚嗎 12/25 02:00
違規事項
一.f.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劣文。精華區留底
a.引戰文
1. 挑釁、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鬧板(刻意討噓等)
判決
bernon 水桶7天
還有人咬到餌( ′﹀‵)/︴<>< <>< <>< <>< <>< <><
作者:
KinoYW (marKinoYWn)
2013-02-25 14:47:00(舉手 違規文章會備份到精華區嗎?
作者:
luke2 (路克2)
2013-02-25 14:49:00五樓變態
作者:
KinoYW (marKinoYWn)
2013-02-25 14:50:00簽名檔GET
作者:
acopika (acoaco)
2013-02-25 14:56:00神文章
作者:
Waitaha (Waitaha)
2013-02-25 14:57:00今年不是五倍嗎
作者:
repear (Tenebrous)
2013-02-25 14:57:00"挑釁、群嘲回文內容2" 感官不良 應該是觀感不良吧 0.0
作者:
scvscott (scvscott)
2013-02-25 15:00:00感官泛指感覺器官 視聽嗅味觸覺 感官不良意指.....
bernon不就課金0.6k發了一篇好像課金60k的改進文 原po嗎 ㄏㄏ
發那種討噓文還敢在別人推文亂嗆 只有七天真便宜……
作者:
luke2 (路克2)
2013-02-25 15:02:00感官不良XDD
作者:
Waitaha (Waitaha)
2013-02-25 15:30:00有收精華給GP
作者:
soraka (索拉卡)
2013-02-25 16:10:00這板規真的很... 一堆推文釣魚回的比較兇就變群嘲了各種陰險板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