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14-05-03 00:21:30今天會新增追溯期的規定是這篇水桶 #1JOl0Myc
根本不是因為有公告追溯期才導致多人被水桶 那是兩回事
而舊版規的確是沒有規定多久以前的違規事實不受理
既然沒規定那就是一定要受理 所以我認為修正是合理的
不然無限上綱到從開版的違規都被桶那實在有點扯
況且當事人親自跳出來檢舉 違規事實被認定存在
版主有根據每個人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是水桶
雖然有計算錯誤但至少我認為有在做事 給個推
作者:
qq1030 (秋八月)
2014-05-03 00:23:00有違規就該被處理 為何要特地修板規保護違規的人呢
作者:
zaqwer (鞋)
2014-05-03 00:23:00認真做事是不錯,但是認真做傻事有點蠢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5-03 00:24:00難得那麼中肯XDDD
作者:
scdou (scdou專題報導;報導指出)
2014-05-03 00:26:00我並沒有質疑板主及想保護違規的人
作者:
borui (borui)
2014-05-03 00:27:00推
作者:
scdou (scdou專題報導;報導指出)
2014-05-03 00:27:00只是覺得版主以後就接受以前違規的檢舉就飽了
作者: aa6993 2014-05-03 00:27:00
同意
作者: k780910 (???) 2014-05-03 00:30:00
推
作者:
agus1007 (so Nasty)
2014-05-03 00:30:00我們要的是會做事的版主 不是沒事找事的版主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5-03 00:32:00檢舉不處理說沒做事 處理了又說沒事找事做?
作者:
victoryss (☞ ☑中间选民 ☑爱歹玩)
2014-05-03 00:58:00agree
作者:
x221l221 (INnovation)
2014-05-03 01:30:00同意!
作者:
D122 (å°é»‘çƒ)
2014-05-03 01:41:00同意 話說公告之外 你們應該有另外做表格來方便查吧
幹誰不桶 只會桶一些比自己有貢獻的人 爛版主 有夠沒用
對板友貢獻 就能犯了版規不被桶? 那不就是好偉大 顆顆
作者: a9711210 2014-05-03 12:27:00
j版當初自捅怎麽沒人幫護航 現在某人被捅了就ㄧ堆人崩潰我有理解錯嗎?
作者:
OnlyTD (娶妻當娶åƒåç”°)
2014-05-03 12:55:00@okay 不是有貢獻有能力 就可以隨便、目無王法 切記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5-03 12:57:00有貢獻就能無視板規喔 偉哉神邏輯
作者:
BeNative (Uæ–‡è£½é€ G)
2014-05-04 01:34:00很會跟測風向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