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還是寫簡略一點好了,並把語氣修正一下,
上一篇廢話太多有點被曲解還造成有人互相戰起來,可能會砍文
造成誤解及困擾,很抱歉。
簡單的結論就是:
既然A的消費行為是構築於MH的錯誤上,那這筆錢收的前提就有問題。
如果只問石該不該拿回來,上面這句話就是個人的結論。
至於說殺人了要把刀拿回來的例子,對方可沒騙妳說可以殺他啊!
商業行為還是拿商業行為來比方吧,拿網路購物來互比我覺得比較相似。
一、其實不是幫用bug的人說話,而是幫自己說話
本次有跟到者稱為A群玩家、沒跟到者稱為B群玩家
我是B,但我認為自己是隱性的A,意思就是我若知道的話會去用的機率頗高。
我相信跟我一樣的人不在少數。
所以我會想的是:
若我面對一樣的機會,我會跟著賭的機率也很大,除了自己的貪婪,
當然還有MH本身長期的怠惰及消極才會讓我跟著賭,
套句前文推文中有人說的:
「若MH處理bug一直以來都跟bz(暴雪)一樣明快,沒人敢鑽這種大洞拿自己帳號開玩笑」
那些堅持要A群越慘越好的人,我相信也有不少若給你機會當初是會刷的
而養成這種風氣,MH本身難辭其咎
二、該怎處置
這又是個爭議點,先說我認為這沒有標準答案,只是表示我的看法
看推文大概也有兩派(有寫原因的,只是一句打死那種我就不列了)
第一種
認為沒有用外掛之類直接從外部破壞遊戲,
而是用從遊戲本身的bug,本身就罪不致死,因為遊戲公司自己有責任。
畢竟提供一個完善的遊戲環境給玩家是遊戲公司的責任。
注意,
不是說玩家不用負責,但就因果來說你沒bug我就沒有鑽的機會,
官方若以前處理明快,那就算發現也沒人敢鑽,
所以不該讓玩家負全責。
第二種
不管怎樣,用bug該死,不能因為他人錯你就沒錯,
紅燈右轉被攔下來,你不能指著前面沒被抓的人抱怨,
抓你本來就是應該,沒抓前面的是之前怠惰不是拿來給你當藉口的。
我個人比較偏向第一種,但我沒說第二種有錯,這不完全是簡單的二分法是非題
舉個例,
一個路口明明有警察站著卻每天一堆紅燈右轉都沒抓,
用路人有了「警察對這個路口睜隻眼閉隻眼」的印象,
有一天紅燈右轉被攔下來說要開我單,心理必有埋怨。
違規被開單天經地義,
就算跟他抱怨以前都不抓也是無法無視現在違規的事實,
但警察做得漂亮嗎?
而讓用路人養成這種習慣的,是警察的怠惰
這種情況,被抓的人說沒被養套殺的感覺,我想很難。
MH讓我的感覺就是,
長期怠惰消極造成了有漏洞一堆人會拼命鑽的結果,
以前一堆小錯不是裝沒看到、強辯,不然就是沒多少人發現時粉飾太平、不承認,
這次爆了個逆天級bug,不管有心還是沒心竟然拖了一週才出來滅火處理,
一堆人就大快人心、爽,那些人該死!MH好棒棒!
欸......這不是一個負責的遊戲公司本來就要做的嗎?
怎麼做正常的事情被大家覺得MH突然變神了?
而且現在連鎖定特定玩家也要人舉報,
除了鞭那些玩家外,大家要MH趁此機會好好檢討才是最重要的吧!
始作俑者的MH跟那些玩家被罵的比例好像相差有點懸殊?
我不是說那些玩家不該罵,
但我自己想到我自己是隱性A,
那我會覺得罰應該罰的就好,趕盡殺絕沒必要,
因為造成這情況的最大禍首是MH。
三、石該不該退
(以下個人意見)
若用外部程式直接修改遊戲數據這種,
遊戲公司本身沒犯錯你自己挖了個洞,不埋你埋誰?
不刪帳號都說不過去。
但若是利用bug,遊戲公司本身也有責任,不該被刪帳號。
bug本身當然也有嚴重跟輕微之別,故處理上當然考量的也不一樣。
你說「設定」跟「設計」的不同,
抱歉我覺得對玩家來說上都是「遊戲公司沒把遊戲做好」,
本質上一樣只是嚴重程度不一樣。
A被回溯是很應該的,因為那些東西破壞了遊戲平衡。
但A被扣石甚至封帳號,對B並無實質差異,只是B的心理爽度差別而已,
我的個人觀點,
而且A會吃石刷也是因為MH製造了bug,
在這前提之下MH收這些錢的正當性就有問題了。
製造了一個錯誤的情境,
讓人陷於錯誤的判斷以為這情境有利可圖,
耶?怎麼好像有點類似刑法詐欺的要件?(類似而已,沒有要深入討論刑法)
有這種bug當然MH自己也不願意,但是沒有把關好不能說沒有責任
我相信MH沒有這麼下流養了一週再一起殺,
但難免給人這種感覺。
就像偶爾會有網路購物標錯價的狀況,
標價10W的東西今天只賣100,一堆人會搶標,
商家當然有不出貨的理由,在你下標時或加入會員時都會簽一個同意書,
回收訂單的權利在商家,想搶便宜不見得搶得到。
但回收訂單後還說刷卡的錢不退,這絕對不合理。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