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ngelio (Emilio)
2019-03-26 02:34:24在板主群的分工下,置底檢舉區,是我負責的項目之一。
對於3/25~3/26出現的檢舉案,都跟以下板規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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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一、k] 不受歡迎文章與推文:
* 本板絕對禁止之違規行為包含 (但不限於) 外掛推廣、現金交易、張爸文、廣告文、
18禁圖、任何客觀上使人感到不舒服或有違社會善良風俗之文字與圖片、
或嚴重鬧板等。違者刪除該文或推文,嚴重者退文並以永久水桶處理。
* 本板禁止不雅、粗俗等字眼用於推文或文章本體。
* 禁止廣告推文 (含邀請碼),違者處7日水桶。
* 免費Mycard文1小時內限1篇,超發者處7日水桶。
====
當初我的政見承諾是要保障言論自由,但也會積極處理板務,
所以面對疑似踩到這條板規的檢舉,我也不能夠不去回應。
不過在「#1ScFvYgF」文下有許多板友提出批評與建議,
都讓我認為這條板規實在是有修訂的必要。
為了對「#1ScEG8yW / #1ScFvYgF」兩篇判決當事人公平,
我認為先將這些判決撤銷,對於當事人是比較合理且公平的作法。
未來板規項目一、k必將有所修正,
也同時考量是否需要溯及這兩篇判決。
我個人偏向不溯及既往,將這兩篇判決作為修正板規的參考依據。
再次感謝板友們的建議與批評,在我擔任板主的期間內,會盡力修正航向與速度。
如果對於這項板規修正有任何建議,也歡迎在這篇文章下方推文提出,謝謝。
作者:
aaron97 (康娜她爸)
2019-03-26 02:37:00(=w = )
作者:
acd51874 (Iwakuma)
2019-03-26 02:40:00有妹有肉包啊
作者: f123tw (f123tw) 2019-03-26 02:40:00
★先卡位
作者:
buckz (buckz)
2019-03-26 02:41:00丹尼看這看這
搞到天使半夜快三點還在弄這些 這是你期望的?人神共憤 我們天使陣線嚴厲譴責這種行為
作者:
Asbtt (潛水~)
2019-03-26 02:41:00所以有天使陣線的懶人包嗎?
不要大半夜搞一些有的沒的 這樣要看戲的人很不方bang
作者: Wunderwear (G2 Wunder) 2019-03-26 02:43:00
★ 丹尼是誰? 是德國上面有安徒生童話的國家嗎
和版友有不愉快有閒聊區能鬥嘴 但勿挾怨檢舉只會徒增版主麻煩半夜三點 行行好 不要再這樣了
判罰之前我覺得看一下前因後果 如果說是d姓版友先挑釁的 那是否挑釁也要被警告 嚴重者甚至水桶 這樣有沒有可能能減少版上亂鬥
丹尼還好啊 人家也是照規定玩的該檢討的是當初怎麼會訂這條版規吧
ㄣㄣ 樓上正解 檢舉是大家都有的權利啊版規真的有這條 其實我也覺得還好只是身為天使陣線 實在無法接受==再次譴責==
作者:
mphp 2019-03-26 02:55:00呼籲要檢舉請盡量在白天 肉肉的比較好跟進 別讓肉肉的不開心
話說我上面也只是以d大做舉例 我想說的是 是不是先挑釁的也需要被警告 過於惡意的挑釁最重水桶(何為惡意也可能需要討論)
啊其實我根本沒看內文就聊天了 歹勢==天使ㄋ認為版規規定不太好 所以判決都撤銷然後等版規修完再看要不要溯及規範上述版友然後你的立場是不溯及所以言下之意是不會用新版規去規範他們那就是舊版規要來規範囉? 因為受理檢舉就是要判決啊
但是適用舊法規不就是又遇到版規用語曖昧不明的狀況了?這樣是不是怪怪的 ㄋ有懂我意思嗎還是你的意思是上述版友全數撤銷判決 不罰?那不罰的理由又是什麼?版規怪怪的是足夠的理由嗎大致上幫你整理問題點是這樣因為受理檢舉就要有判決 按照這個前提那就三種結果1.待新版規修訂完成之後 溯及用新版規來判斷上述狀況2.即使新版規修訂完成 也不溯及 那就代表要用舊版規判3.直接全數維持撤銷 不罰 但理由是啥?只能說 丹尼 做得好== 版主加班加起來另外建議上篇判決鎖文避免節外生枝差不多這樣 +U 天使陣線支持ㄋ我這邊獻一策 新版規直接把這條廢掉 然後說溯及所以因為沒版規了 全體不罰 直接不用淌混水接著再重新設立新的不禮貌版規就可以在ㄅ用處理芭樂爭議ㄉ狀況下 又有新的完善版規+U \天使陣線支持ㄋ/
一k的第二項就是從舊一p併過來的啊要修也是把他拆回去,不雅推文要不要留另外說因噎廢食砍了整個一k感覺有點矯枉過正畢竟這個版沒有18禁 還是不想看到太過頭的圖
若是以刑法做對照 刑法有不溯及既往與從舊從輕原則我個人覺得用這兩個原則可以幫上忙啦
作者: onlysolitary (貝魯特) 2019-03-26 03:55:00
小弟提出一點想法:1. 「任何客觀上...之文字與圖Oh 下面的字被吃掉了QQ簡單說:個人認為「任何客觀上......之文字與圖片」可以被一k之2取代。像是改成:任何不雅、粗俗等文字與圖片以明示與明顯暗示為標準,留一些自由空間。不雅、粗俗對大多數人應有較相似的客觀標準原文的客觀易被認為是板主們的主觀,每個人客觀標準不一。另外也好奇,文中嚴重鬧板跟一a的鬧板區隔的標準是?
作者:
StevenZ (Arc)
2019-03-26 04:17:000.0
作者:
ddir (827=廢文王 )
2019-03-26 05:21:00就檢舉到圈圈仔的人就轉彎了,然後再說輕輕放下等改過再說你自己不覺得可笑
作者:
h821231 (bombshow)
2019-03-26 05:34:00最近的四處亂戰都有某d版友的份== 看久了也4有點膩 求懶人包==小xx我也只記得這葛id 真的4太常看到惹==
作者: F91 (VSBA) 2019-03-26 07:12:00
積極任事讚 但說明有問題 板規修訂前先撤銷判決 怎麼會是公平合理的做法?
同意樓上, 版規固然有修正的必要, 但這樣撤銷程序上的確說不過去..我建議保留原判決
作者: yovet03 (yovet03) 2019-03-26 07:56:00
你該修正的是你圈圈的航向跟航速啦當版主前指責版主做針對性的判決 當版主後說不能不處理很掙扎 那你現在不就在經歷你已經指責的事?以前啦幹
作者:
kosoj6 (不是宅男)
2019-03-26 08:10:00到底要吵架沒 幹
作者: ronan113021 2019-03-26 08:19:00
樓上吵三小
作者:
Aerith (yakusoku forever)
2019-03-26 08:33:00我認為應該要維持原判決就算現行版規有瑕疵造成濫訴的可能(?) 但畢竟規定就自那
我覺得加重處分通通桶一桶比較乾淨說然後桶完再來宣布廢除文字獄版規氣死這些被桶的
笑死 你們圈圈某人很愛貼二創大奶圖 下次我還不檢舉爆
誰叫你要當版主 你看看你這位置不好坐啊 助早日解脫 趕快抓交替陷害其他人吧
作者: pp45600 (玉井人!) 2019-03-26 15:06:00
不當版主怎麼改小團體條款?總要有人當救世主
作者:
onollll (onollll )
2019-03-26 16:50:00PTT本來就允許分身帳號阿 樓上不知道阿? 新警察?蔡比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