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外島科大考上東海法律的心得文(民總解題趣)

作者: a125567365 (我要成為廢文王)   2015-08-08 01:03:16
: 首先恭喜原po考上
: 我是民法總則解題趣的作者苗星
: 您對於拙作的意見我想要在這裡做一些回應
: 首先想簡單講一下這本書的寫作過程
: 一開始與保成出版社接洽時
: 出版社本來希望我寫一本專門給高考三等一般行政、人事行政等
: 所可以用的民總解題書籍
: 理由在於:這個市場夠大,而且可以讓刑總解題趣不會孤拎拎一本在書架上
: 不過在蒐集題目階段大量看過及比較各個民總的考題後發現
: 高考三等的題目實在太單調了
: 寫起來毫無挑戰性
: 本著人生第一本著作當然要寫好的心態下
: 就一股雄心壯志想要寫一本讓更多人可以用的到的解題書
: 於是定位上希望這本書可以從最基礎的題目到最艱難的『純』民總考題
: 都可以收錄
: 所以在蒐集題目時,從比較簡單的原住民特考、身障特考
: 到題目中等偏易或偏難的高考三等、地特三等、高考二等、高員三級
: 到題目最複雜、最靠杯的轉學考、司律三等、法研所
: 全部都在我的題目候選名單
: 光是為了完成篩選題目的工作,大概就花了要2個月吧(看過的題目至少有300題)
: 最後題目的走向,大概抓40%的三等題目
: 40%的轉學考題目、20%的司律法研所題目(因為這個類型的考試,『純』民總題很少)
: 題目90%都是近6年的考題
: 最後出版社也很尊重我的意思照單全收
: 而在這樣大雜匯的選題方式面臨最大的問題
: 就在於編排非常不易,一個不小心就變得很四不像
: 讓人不知道這本書到底是為了準備什麼考試用
: 於是我決定把題目分成三個難度:基礎、一般、進階
: 並且在每個章節都這樣區分
: 並且在書的一開始放上服用守則
: 希望讓準備不同考試的考生都可以找到最適合的使用方式
: 這樣的區分方式所衍生的寫作方向影響在於
: 在不同難度的題目裡
: 對於答題走向跟方式以及答題的深度
: 也都不太一樣
: 至於您所說的
: 「大前提 就把整個法條內容抄一遍 就幾乎沒了」
: 不知道是不是講基礎題型或一些一般偏易的題型
: 如果有看過多一些的題目
: 大概就知道許多偏易的民總國考題還真的只是在考法條
: 隨便舉幾個例子
: 102高考三等,一般行政
: 監護宣告應具備什麼要件?設甲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某日,精神狀態
: 回復正常,惟尚未依法定 程序撤銷監護宣告,即自行與乙訂立土地
: 買賣契約,該契約之效力如何?(25分)
: 100地特,一般行政
: 甲詐欺乙致乙將其名下之A地廉價賣與丙。試問:乙得否起訴聲請撤銷
: 其出賣A地之意思表示?
: 我也不諱言,對於上述這種爭點單一的題目
: 我確實在解題上,也是以法條出發
: 講解構成要件、法律效果
: 偶爾加一些立法理由,本案涵攝,結束。
: 但如果您願意多花一點點時間
: 希望您可以翻翻看各章節的進階題型,
: 可以再向我反應是否有這樣的情形
: 就我自己的印象裡,進階題型的題目我的解題字數應該是7、800字起跳
: 有些難道靠杯的台大或政大考題,我可能花了三個小時以上解出1500~2000字這樣
: 另外,想提醒一下
: 對於民總的解題這件事
: 其實我一直很強調:
: 大前提可以的話,一定要想辦法援引法條
: 條文字號或者內容沒有完整沒關係,但至少要把構成要件跟法律效果交代清楚
: 而所謂考試上的爭點,其實也多是藏在法條裡面
: (譬如民法92條1項但書,『第三人』詐欺,第三人的範圍?)
: (民法77條但書,『純獲法律上利益』是什麼意思?)
: (今天限制行為能力人拿一杯飲料跟人家換一支iphone6S算不算純獲法律上利益?)
: 而大前提引入法條的目的
: 其實就是為了帶出考試的爭點
: 也是為了讓改題者第一眼就可以發現考生有找到爭點
: 也因此我所撰寫的擬答
: 大前提裡面會盡量做到「至少要」有法條
: 但我有自信,自己的書裡面
: 如果是面對有變化、有爭點的題目
: 大前提一定「不會」只有法條
: 最後,還是要恭喜您考上
: 轉學考是條很辛苦的路,能夠一路撐過來非常難能可貴
: 以及感謝對於拙作的賜教
: 如果這本書真的還是讓您很不滿易
: 可以私訊我,您隨便出個價,我可以把它買回
: 謝謝
: 苗星
我覺得我可能言重了
先跟原作道歉
畢竟這本解題書還是有幫助我蠻多地方的
由其是代理這個章節 這本書代理這章真的寫的不錯
剛剛回去翻書 的確 一般題型很多都是像法條當大前提
但進階題型的部分 的確是不只有大前提
這是我的疏忽 跟原作道歉
至於 國考 X等身障 地特 !$#$%#$%的考試
我只是個轉學考學生
對於難易度 完全不熟悉
我只知道 這章有這種類似的題目就是要搞懂 所以沒有特別注意是哪個考試出的
對於這本書
我還是認為 解題書只是讓我了解爭點 跟涵攝的重點
所以 把認為可以寫在自己考卷上的句子記起來就可以了
這篇文主要是跟原作道歉
畢竟 原作寫這本書當然是希望來幫助考生
作者: james64 (丸仔)   2015-08-08 09:15:00
沒關係,如果有任何意見都可以直接跟我反應,也是我之後改版時可以參考的意見
作者: kh40530 (CYL)   2015-08-08 17:18:00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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