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防雷頁)
在遊戲本作以及目前正在上映的 HF 劇場版中
言峰事實上是基於私慾而想要讓小安降生到世上
這些私慾包括:
1. 小安毀滅全人類時帶給他的喜悅
2. 小安在忠實執行與生俱來的集體願望後,對自身行為的感想 = 言峰想追求的答案
因為這些私慾實在很難與全人類的生命重量相提並論
所以言峰對士郎主張不應消滅小安的帳面論點是:
1. 人類的道德、法律無法對於尚未誕生之物加以定罪
2. 在現界前,小安的行為是為了誕生(求生)因此不該被定罪
且士郎無法確定小安誕生後是否也會做出被人類視為「惡」的行為
所以不該在誕生前直接扼殺小安的存在
3. 即使小安誕生後確實毀滅人類
但那是被賦予的集體願望而非小安本人的意識
除非小安本人也對自身行為感到痛苦、懊悔才能斷定其為惡
上面的理由如果有理解錯誤或缺少的部份也麻煩指正
以論點 1 來說
根據維基百科對於權利能力的解釋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AC%8A%E5%88%A9%E8%83%BD%E5%8A%9B
目前台灣最高法院對於出生的認定應是採用「獨立呼吸說」
也就是胎兒與母體完全分離
而能獨立呼吸保有生命者則視為已出生
在劇情當中
即使士郎已經使用破戒刃解除了櫻和小安的契約
由於已經吸收了七騎從者的魂魄
小安從大聖杯中出現只是時間問題而已
所以應可視為能獨立呼吸且保有生命
但對於論點 2 和論點 3 就比較麻煩一點
首先
和需要誕生以學習各種制度及道德觀念的人類不同
英靈本身就具有生前的記憶以及形塑而成的價值觀
且大聖杯的內容物除了小安本人外還包覆著「被染黑的大聖杯魔力所形成的詛咒實體」
在誕生後會採取什麼樣的作為幾乎是可 100% 預見的情形
面對這種幾乎可以確定為定局的行為
在法律或哲學上是否有足夠正當的理由可以提前阻止其發生?
除此之外
今天假如不是生命體(雖說小安的存在到底是不是能被定義活著也是個問號)
而是一台被預先輸入殺人指令的自走砲
把這樣子的殺人機器摧毀似乎是非常合情合理的
但當對象是「可能擁有自我意識做出選擇」的安格拉曼紐時
也能用相同的標準應對嗎?
這個個體本人的意志應該被重視或者該因此影響士郎採取的行動嗎?
簡單來說
雖然已經知道言峰講的話 87% 是似是而非的歪理
但可以透過目前世界上已經建立的一些道德或哲學觀點
從正面論破言峰並指出其論點的錯誤所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