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高中板板主栽贓分身

作者: dreamwave (悶~~)   2015-03-03 20:36:47
※ 引述《hyeh (keepgoing)》之銘言:
: =========================請依格式申訴,否則不處理=====================
: 申訴人:hyeh
: 被申訴人:supdoraking
: 不服之判決:栽贓分身 永久水桶
:       
: 私信澄清亦避而不理
: 事由/經過:
: 我跟友人都對於j0958322080、tony160079等人之意見有對立看法
: 回文、推文的過程中版主來信說我開分身
: 問題是我們只是用同一個分享器而已
: 請問這種裁決是??!!
: 如果持同意見又用同網路就叫做一人開分身
: 那表示如果我真的用分身
: 只要一間一間網咖跑
: 就可以規避檢舉的意思?!?!
: 照這種邏輯 跟我們意見比較近的yamakazi、qwer88860、pionxzh等多數板友
: 也是分身?
: 請問這是什麼邏輯?
[判決結果] 維持板主原判
[判決理由]
依據SENIORHIGH看板板規第11條之規定
第十一條
 多次鬧板者列入本板黑名單,凡是其任何ID經使用者舉發,或是經板主查覺後,直
接永久水桶。意即該ID就算是初犯,但由於其是分身ID,將直接永久水桶。並將收
集證據提交ID_Multi板。
板主認定使用者分身ID前毋須向站方確認是否為同一人所持有之帳號
是以板主的判決,如有證據顯示,則得以板規規定予以懲處,本次板主懲處尚符合程序
然該項板規似有不妥,建議板主修正板規,俟站方確定為分身帳號後
再行予以懲處,以免誤損使用者之發言權益。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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