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重考版版主CIH亂水桶"一案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08-07-18 11:24:40
判決:由於版主自己調整判決 所以本來要"增加"警告一次的處分撤銷
但日後行為請不要在犯
1.這件事情的調查結果:由於版主本身沒有規定版規,所以判決失當這一點
,版主必須自己去承擔這個責任
2.這件事情之後,我不希望在看到一次這個問題,請版主自己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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