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想請問各位
我是拿國科會的錢出去美國的
申請J1簽證
今天早上去AIT面試
我在資料輸入那個窗口,他有問我經費是不是台灣政府的,我說是
後來到了面談窗口
那個官員把我資料拿走,key了一下電腦,就比了一下手勢說我可以走了
從頭到尾一句話都沒有講 = =
(可能因為今天AIT早上電腦當機 積了一堆人吧)
然後我回到家才發現我的DS2019上面
那個官員選的是 Not subject to the two-year residence requirement
請問一下我現在該怎麼處理?
打電話去AIT跟他說我是拿台灣政府錢所以應該要符合two years law 而請求更正嘛?
否則會不會有在海關被擋下來等等的風險
謝謝各位耐心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