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問個問題
小弟預計明年初用 J1 到美國進行兩個月的研究
之後花三個月到不同醫院進行見習
研究學校願意發 2 個月的 J1
醫院部分根據美國的法條則是適用 B 類
U.S. Department of State Foreign Affairs Manual 9 FAM 41.31 N10.4-1
中是寫 medical clerkship 適用 B 類
所以可否在 J1 後出境至加拿大或墨西哥再以 VWP 入境?
或是在美國境內直接轉的機率高嗎?
還是必須回來台灣才有辦法?
因為看了一下國外的網站好像很少人這樣做
也不建議這麼做
所以來問問各位了,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