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4-11-11 02:48:02※ 引述《ufoeb ()》之銘言:
: 請教大家下列問題的答案
: 在法國旅遊3個月後(申根免簽90天)
: 想要緊接著去荷蘭找念書的朋友(最多待3個月)
: 1.這樣是不是不能再次申請申根免簽?
對
: 2.要再等180天後才可以再次申請申根免簽?
官網有計算方式,還有一個輔助計算機
是每連續180天內只能入境90天
所以依照官方公式,你只要離境滿90天,就有機會再入境90天
這樣任何連續180天裡,都沒有超過90天
例如3月到5月待了90天(不是三個月),離開90天後,如果9月回來,有機會再待90天
要注意3月1日到6月1日並不是90天,而是93天,這是逾期居留
就失去未來的免簽資格
: 3.若上述是肯定的答案,請問去荷蘭找念書的朋友,可以申請依親或其他簽證可申請
: 嗎?
: http://www.ntio.org.tw/chinese/visa/fee/fee.asp?left=4
基本上沒救。依親要和他結婚
你可以申請一個學生簽證之類的,然後乖乖的在荷蘭讀書
: 4.是申請網頁中的申根簽證就可以停留90天?這樣可以直接從法國去荷蘭嗎?(不用先
: 回台)
你的情形拿不到申根簽證,所以不用想了
: 5.若是申請到比利時或德國的打工度假簽證,是否可以在3個月後直接去比利時或德
: 國?而不受申根免簽的90天限制?
如果申請得到的話,理論上可以,但實行上有一定的複雜度。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離開申根區超過90天,可以去英國、愛爾蘭,
或是羅馬尼亞、保加利亞、賽普勒斯、克羅埃西亞
這些都是台灣免簽國,但不計入申根區內。要回台灣或亞洲一趟當然也很好
: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