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ildrenCart (卡特小孩)》之銘言:
: 發問前已先行爬文了
: 臨時有事需要回國
: 但還是想要做回國前的先行確定
: 我是在2014年12月13號畢業
: 在14年的11月已經申請了OPT
: 目前opt的狀態在pending中(尚未拿到EAD卡)
: USCIS官網上目前顯示Case Was Received
: I20上面寫的OPT開始日期是:2015年2月11號
: 所以我目前需要準備文件如下:
: OPT的I797收據 + OFFER LETTER(已備妥) + 護照 + VALID F1 + I20半年內的簽名
: 但我的I20已經在我畢業那天12月13號到期了!?
這是不可能的,如果學校沒替你更新 I-20 終止日期的話,你根本沒辦法申請 OPT
: 可是簽名是在11月14號簽的,是半年內的有效簽名
: 想知道我的I20是否依舊有效,這部份有點不清楚;(
問學校
: 而我打算2月6號出發回國,3月2號回美國繼續找
找什麼?找工作?沒工作又怎麼會有 offer letter ?
: 回美國的時間3月2號已經過了OPT的開始日期
你 OPT的申請又還沒通過,如何得知 3/2 就一定會開始。 OPT的開始日期是
1.申請者自填
2. USCIS審核通過日
兩者之中晚的那一個。
: 所以當我備妥了上述文件
: 是不是就能順利入關,板上蠻多人好像都順利通關了
: 希望自已也能做到
: 在麻煩板上的各位大大幫我解答
請先把疑點釐清才能判斷
: 感謝在先了!!!!!!
: 謝謝大大們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