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F1 ] OPT生效前離境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16-01-12 03:00:16
※ 引述《aweijing (Magnolia)》之銘言:
: (代po)
: 大家好 幾個問題想請教
: 我在去年Dec.剛畢業, 目前找到一份工作
: 原本不打算在這個時間離開美國 以免麻煩
: 但是最近又想把握工作前的時間 回台灣跟家人一起過年
: 預計Feb. 12-13-14回美國(機票還沒買)
: 我目前有
: EAD,
: offer letter(註明工作職稱, 工作內容, 開始日期, 薪資, 沒有工作時間),
: I-20 (OPT生效日期為Feb 15, 2016)
: 護照 (May 2017 過期)
: F1 Visa (July 2019過期)
: Q1. 除了上述資料外 還需要其他的嗎?
I-20要有旅遊簽註,其他都沒問題。
: Q2. 海關會根據薪水決定是否讓我入境嗎?
: 會這麼問是因為知道他們會覺得外國人搶走工作?
是移民官,海關不管人的。他因為薪水拒絕你入境可能有歧視嫌疑,所以你不用
擔心。
: Q3. 我在 OPT effective date前出境 算是 grace period 間出境嗎?
不算, OPT通過後開工前這段期間不算 grace period
: Q4. 海關會問工作內容來評定是否符合我的學習領域嗎?
: 我還沒開始工作不知道細節, 只能告訴他 job description 上的東西
: (我是MBA畢業, 工作是物流公司的 operation specialist)
那個是規移民局跟學校管。
: Q5. 到時候重新入境時 護照只剩1yr 3mo有效 這樣夠長嗎
夠了。
: Q6. 海關會要求 OPT結束就會回台灣的證明嗎
不會管這麼多。
: Q7. 對雇主有什麼要求嗎 例如有 E-verify
沒有,頂多準備好雇主電話。
: 問題有點多,還麻煩大家幫個忙,
: 也希望我的情況可以給以後有相同狀況的人作為參考
: Thank you in advance.
作者: sammael (混沌)   2016-01-12 11:14:00
想借問一下,學校人員說第一頁只要簽名在6個月內,travel endorsement就不用簽名是正確的嗎?
作者: aweijing (Magnolia)   2016-01-12 16:36:00
感謝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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