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razybear817 (Jimmy熊)》之銘言:
: 各位大大好
: 小弟opt在去年六月多開始
: 兩個月後開始在一家公司實習
: (等於三個月扣打用了兩個月)
先鞭一下你是學生連最基本的自身相關訊息都弄錯,不是三個月,是 90 天,這
些資訊學校網站應該都有,沒有的話 Google 出來也一堆
: 最近一家公司給我offer
: 由於實習已於一月底結束 加上剩下一個月扣打可以到二月底開始工作
: 我想請教如果現在回台灣三月回來(start date跟公司談三月多)會不會有問題
: 三個月un-employment period是指一定要“在工作”還是只要有offer就無所謂?
是「就業中」跟「失業中」的問題,所以上述兩個都不對。
所謂就業中,代表當下你是某間公司的員工,不是有 offer而已
: 擔心回台灣就回不來了....
你自己算,置底有天數計算器。你在境外達到失業90天門檻後自然 F-1/OPT自動
失效,就無法入境。
: 不太確定回來會不會檢查三個月的扣打和影響到之後h1b申請
當然會查,當然會有影響。
: 問了學校學校答覆實在很慢
: 想請問有沒有相關經驗的大大可以分享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