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isharon (綺~**)》之銘言:
: 背景:
: 大學畢業工作約三年多,一月剛離職,最後一份工作是資訊業PM,
: 預計申請2017 fall的美國碩士。
: 因緣際會之前去參訪MIT的某個LAB的時候,
: 因為對他們的某個專案很有興趣,
: 就鼓起勇氣問他們能不能過去一起做一陣子,
: 結果他們居然答應了(!受寵若驚)
: 剛好我手上還有2016/06到期的B1/B2
: 就想說去做一陣子看有沒有辦法留下來
: 即使沒有,對我年底申請應該也蠻有幫助的
: 因為只是合作,他們目前不會幫我申請簽證
: 雖然學姐很想幫我申請薪水,但B簽反正也不能拿薪水
: 我也覺得沒關係,有機會去看看已經很好
: 如果真的合作開心那可以再處理簽證的事
: 剛好之前買了一張2/27 - 3/3 特價台北紐約機票可以直接過去
: 我打算回程不飛直接留下來
: 問題:
: 我月底入境美國的時候,
: 到底應該跟他說我是要去NY, Boston的學校campus visit還有去MIT討論專案,
: 然後3/3就會回去
這樣講OK
: 還是誠實跟他說我要去LAB見習但沒有要拿薪水,希望可以待三個月到半年?
請不要自找麻煩, B-1/2簽證是短期觀光商務,你說一待要三個月六個月,移民
官十之八九會問原因。
: 我知道應該誠實以對,但不知道他會不會覺得我是要工作
: 或是拿的簽證跟入境原因不符
: 如果講campus visit的話是比較保險,也有機票為證,行程很合理
: 可能只拿到三個月
為什麼?商務是 B-1,觀光是 B-2,反正你有回程機票,順利一樣拿到六個月。
: (雖然三個月對我來說已經足夠,如果無法拿工作簽也不可能無止盡自費待下去
: 只是考量到之後的不確定性,拿久一點可能比較有彈性)
: 但跟他說只待一週結果待滿三個月會不會在電腦留下紀錄
: 影響之後進出美國的申請?
計畫可以更改,承諾只待一週也可以因為急事延長。
: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