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預計要去美國德州當研究員兩年
他用的是J1簽證,我跟兩個小孩也打算用J2簽證過去
我的媽媽擔心我跟兩個小孩也想跟我們一起去
雖然我們附的財力證明是足夠的 但爬過文後這好像不是重點
目前我們想到的只有下面的幾個方法
1.先辦ESTA,再試試看申請B2
就說媽媽是來旅遊visit我們,順便要去墨西哥玩
(剛好德州跟墨西哥很近 這樣的理由應該比較可信??)
2.直接辦B2,媽媽就可以直接來住六個月,中間我們找時間去墨西哥玩也不算騙人
這個感覺比較可怕 畢竟如果不過連ESTA都無法
3.只有先辦ESTA,待九十天後就先回台灣三個月再飛美國三個月
感覺這個選項最安全但老人家會累死 而且到時候我們也沒辦法在台灣幫她
4.先辦ESTA,期限快到就先去墨西哥一趟,不給延長的話就直接買回台灣的機票
這個做法會黑掉嗎??
我猜大家應該都是推薦第三個選項
但其實我們最不希望的就是它,老人家這樣來來回回真的太累了
我最想用的是方法一 但爬過帶父母的文後好像沒有人提到
請問這樣會有問題嗎?(畢竟也真的不希望黑掉)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