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
本人F-1 於今年5/13號到期, 女友要來玩兩個半月,我知道到期過後可以合法居留2個月,但我中間(大概6月底)會出境一趟去加拿大,七月初回來,這樣我去加拿大有可能會回不來嗎?
我聽過很多人都說去加拿大不算出境,但因為我從加拿大回來後不能再以F-1簽證入境(或是賭賭看),所以我能夠改成ESTA 旅遊簽證入境嗎?
另外一個問題是,上次駕照二月左右過期去renew, 結果他只開給我到F-1到期當天的臨時駕照,這合法居留的60天,我是不是無法開車? 聽說加州又不承認F-1的國際駕照,那我那時候到底算什麼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