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日本工作...找到美國工作...美國工作單位是希望我6/1日開始工作...而我在日本
提離職後要一個月才能離開...也就是五月五號後...所以我才選擇在日本辦簽證...怕回
台灣辦會來不及...
我四月6日在日本已經在日本面試完了...也沒要我補件...但上網查就是一直呈現pending
的狀態...寫信去說明我的情況...大使館就叫我繼續等...說有可能要六週或更久...
工作結束5/9要回台灣了...房子也出租給要來日本工作的學長了...不可能繼續待在日本.
..所以我可以怎麼辦?
我想了兩個方法:
1.把所有文件包括護照拿回來...拿回臺灣重辦...但要再重新繳費而且鐵定來不及在六月
一日前去美國...
2.跟大使館拿回護照...回台灣然後繼續等我的簽證...簽證下來後...UPS跨國把護照寄回
日本的美國大使館...大使館會把護照寄到我現在的日本地址(到那時已是我學長在住了).
..再請學長UPS跨國把我的護照寄回臺灣...但我不知道護照可不可以這樣跨國寄?而且怕
會不會寄丟了更麻煩?
請問大家有沒有見解或更好的辦法呢?拜託...手機排版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