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iteden (rit)》之銘言:
: 想請問一個問題:
: 我在美國的時候有拿到工作簽證(2013年拿到)。後來辭職回台灣,最近又想要過去,想先
: 用旅遊簽證或是用老婆讀書的F2先過去找。想請問一下工作簽證會因為用其他簽證入境後
: 而失效嗎?
: 謝謝。
: (之前問律師他是說我的工作簽證因為有抽到所以不用再抽可以重新生效,但是對用旅遊
: 簽證過去找工作這個行為不知道會不會被查...)
想用原文請問另一個相關的問題:
我朋友說入境的時候用等級低的簽證入境會喪失等級高的簽證,例如用旅遊簽入境或
F1入境會喪失綠卡資格。不知道我如果用F2或是旅遊簽入境會不會也有相同的情形呢?
最近要開始弄簽證的事情,聽到這些訊息有點慌,不好意思一直打擾各位。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