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這裡有一個特殊情形想尋求建議
我目前在美國一個州立大學當講師
工作兩年後(H1),學校開始幫我辦綠卡
我是在前年年底拿到的綠卡
去年四月開始和現在的女友(居住在台灣)交往
這一年內,女友用ESTA前後四次,每次2-6周不等, (我則是暑假和聖誕節回台灣)
最近女友發現已經懷孕八週, 我開始研究是否能讓女友來美國
我去找我的主管求助,主管說因為女友俱有碩士學位,可能可以用J1的方式讓她過來
在這裡有三個問題想請教大家:
1. 我在管理學院領域,女友是文學類的碩士,這樣我任職的program
可以發DS2019給女友嗎?或是需要通過專業相應的系所?
2. 女友一年內密集出入美國四次會不會造成影響她用J1來美國?
3. 如果在台灣明年初先生完小孩, 再來美國,會更複雜嗎?(可能小孩也要J2?)
在此先感謝各位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