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版主和版友解答,
不過有一點細節想再請教及確認,
當volunteer的stem期間算employment嗎?
會不會影響失業寬限期的120天額度呢?
再次感謝~~
※ 引述《TsaiTao (菜逃)》之銘言:
各位版友好,我被問倒了,
已經google爬文,但答案仍不確定所以想請教大家:
背景:
好友postdoc contract即將到期,不過advisor funding有限,
無法立即展延合約,所以他想以volunteer的身分繼續做研究,等待
老闆funding進來,也可一邊找工作,這樣老闆是同意的。
目前好友身分為OPT 17-month extension,我幫忙上網查幾個網站
舊制確定可以當volunteer,不一定要拿薪水;
https://iss.washington.edu/employment/f1-employment/opt/after-approval。
但是此一說法卻與該學校IO的回應不同(IO說不行)。
不曉得哪一個資訊才正確,再麻煩各位版友指點,
在此先謝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