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用前文再確認一個問題
上週由陸路從加拿大入境美國時,CBP在我的新護照上蓋章註明class until 9/1/16
我進一步詢問海關,海關說我必須得在9/1前離開美國,取得新stamp之後再回來
跟版上概念及我的認知不同 讓我有點驚恐
目前年底才可能有回台計畫 有可能甚至到明年再回去
應該...沒必要為此回台一趟吧!?
另外,在i-94網站上查不到此次陸路入境的任何資料
配偶不僅查不到i-94此次紀錄,舊護照也沒蓋章(當下反應海關說沿用上次空路入境章)
看到舊文中CCHRIS版友提到說這是正常的,仍想再次確認
謝謝!
PS. 美加邊境的美國海關似乎親切一些,看到我帶幾瓶不同品牌的Rum回來
笑笑跟我說這些在加拿大也買得到...
※ 引述《zilence (冷厮)》之銘言:
: 再請問兩個問題
: 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