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uht (終わりの風景)
2016-09-05 21:26:58看到霧剎剎想確認一下,希望有板友可以指點迷津。
我今年1月回台灣做博士論文研究(現在人在台灣),J1簽證今年六月到期,
但因為鄙系博班都念超過8年的(人文社會學科...),
所以學校第二次給我的I20也很阿莎力地一次給足到2018 XD
我預計要2017年年底我才會回美國,
我的認知是,簽證只是一個國境進出管制的文件,
所以等我要回美國前,再拿I20去重辦簽證,這樣就可以了。
請問這樣對嗎?會有什麼問題嗎?
另外我下次要辦簽證時,可以直接拿學校給我的2018才到期的I20去辦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