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H4 ] 出入境限制與依附申請綠卡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17-06-10 22:41:56
※ 引述《newlife100 (lydiyamaha)》之銘言:
: 男友公司最近準備幫申請綠卡,彼此有結婚計畫,想請教幾個問題。
: 1.若持H4 簽證入境美國後回台,下次是否又要重新申請?
不用,H-4 一般可多次入境(除非註記單次),效期內都可以使用
: 2.若綠卡最後的I-485階段,我人一定要持H4在美國境內,直到我拿到綠卡才能回臺灣嗎
: ? 有可以直接在臺灣等待綠卡下來,再去美國的途徑嗎?
對,因為你是境內身份轉換,離境就沒有身份可以轉,因此至少要等到通過才能
離境,綠卡請人寄回台灣。
: 3. 另外若我拿到綠卡,先生仍在美國工作,也有美國房產登記在我名下,如此一來,若
: 我一年在美國時間不超過一個月,是否有高度被取消綠卡的風險? (房產跟先生在美,是
: 否可以證明仍與美國有聯繫)
當然會被質疑有無保留永久居民身份的意圖,你申請綠卡就是跟美國政府說你想
長期住在美國,結果你又不住,美國政府會覺得你把他當傻瓜。
: 先謝謝解答的大家
作者: newlife100 (lydiyamaha)   2017-06-10 23:23:00
謝謝提供寶貴資訊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7-06-11 00:27:00
暫時不想長住美國的話,應等到想長住時再辦移民,啟動follow to join流程(Cp)就可以在一年內移民。重點是要在另一半拿到綠卡前結婚
作者: newlife100 (lydiyamaha)   2017-06-11 00:42:00
謝謝Chris大大! 我是想推遲一兩年久居美國的時間,如果只要先結婚,需要再用,那我就不會那麼趕著去美國。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7-06-11 07:14:00
2 送485的時侯人必須在美國。短期離境OK。有可能在海外時485通過,就用ap入境或把綠卡寄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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