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
本人目前持有L1B簽證在美國工作(L1B Visa Stamp Expiration:20Aug20),家人持有L2
(L2 Visa Stamp Expiration: 20Aug20)
所有人的I-94與I-129S則將於01Aug18到期 爬文後對於如何申請I-129S延期及是否需要回
AIT面試還不是很了解,想請問:
1.就目前已知道的訊息來看,公司是否應該先在美國境內替我提出I-129S延期的申請並在
美國境內獲得核准?
2.今年六月初會回台灣一個月,所以是否應該建議公司在我離開美國前給我I-129S延期的
核准信?因為這樣七月初再次入境美國的時候,美國海關就可以根據新核准的I-129S給予
新的I-94 (給予另外兩年的工作效期直到L1B到期日為止)
3.要是拿到I-129S延期的核准信後,是否還需要趁在台灣的時候回AIT面試?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