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美國結束一年的au pair任期(J1簽)
正在grace period中
以30天來計算5/7需離境
因為想待久一點陪男友(美國公民,但無馬上結婚的想法)
這兩天才發現可以使用境內轉換身份的方法多留一陣子
目前有以下幾個問題想請教板友們
1.I-94上的到期日是D/S,但我只要在5/7前提出申請就可以對嗎?
2.目前審理時間還是大約三個月嗎?
3.因為知道自己通過申請的機率不高,只是想爭取審理時間,如果最後申請不過,
會影響到我後續以ESTA入境或申請其他簽證嗎?
4.因為過5/7後就是無簽證身份了,即使在等待期間是否都無法出境再入境?
先感謝板友們的回答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