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 I-20 Travel endorsement 是只要上面的簽名+1年內 就一定有效嗎?
例如我現在的狀況是 我的I-20是2018/9月學校簽了旅行背書
那是不是代表我只要今年9月以前回來 就不會有問題?
(預計暑假回去一趟 但是8月底就開學所以9月前一定會回來)
因為我在網路上看到好像有人說最好留半年有效期 所以建議再加簽一次
但我沒找到相關條款
1. 以我的狀況 有可能回來時8月底因為太靠近效期在移民關遇到麻煩嗎?
請問有人有實際的經驗嗎?
2. 另外請教暑假預計去瀑布旅遊 可能會通過彩虹橋進到加拿大 然後再入境美國 (均陸路)
我查到是持台灣護照和I-20就OK;請問有什麼特別要注意的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