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H1B ] H-1B Grace Period Transfer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19-09-13 02:29:32
※ 引述《moorhsum (Happy birthday, PTT)》之銘言:
: 各位版友好
: 我在8/9離開上一間公司,進入60天Grace Period
: 現在新公司想讓我在10/14上班,想請教
: 1.如果我在60天以內file petition拿到receipt但上班日在60天後(ex.10/14),
: a.用PP且在60天到期前通過,我可以合法留在美國境內等待上班嗎?
如果你上班日在 60 天外,就有失去身份的疑慮;極端一點要是你 PP 在 60 天
內通過結果一年後才上班會如何?
技術上你可以查查上個公司什麼時候 revoke 你的 H-1B ,這樣你才能精算你的
60天什麼時候到期;或是讓新的公司把上工日期寫早一點。
: b.同上,但如果結果在60天到期還沒出來,我還可以合法留在美國等上班嗎?
事實上你只要拿到收據就能夠工作,有沒有加急不重要。
: c.PP可以保證receipt兩週內有結果,所以是否接下來一週內file,1b的情況不會出現?
PP是保證 I-797A/B 不是收據,事實上你不要 PP 反而好。
: 2.若不能在境內等,而公司不提前上班日,是否得出境後到AIT重辦簽證再入境?
是不用,因為你還是同一個 H-1B 名額,有簽證不用重辦,沒簽證就去辦。
: 3.60天該算到10/8或10/9呢? (哪天開始上班是沒問題的/可以在境內等到哪天)
8/10 開始是第一天,置底日期計算機自己算一下。
: 4.有律師事務所網站寫Fedex或UPS送件即可代表receipt,
: 而不需等USCIS issue receipt,這個理解是對的嗎?
萬一寄丟,會很麻煩,還是等 I-797C
: 如果問題沒說清楚再請不吝指出,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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