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F1簽證至今年6月
原先打算畢業前不再出境所以不打算續簽
但後來由於需要參加國際研討會而出境
於9月中返台辦理續簽
沒想到被以214(b)條款拒簽
當下是非常震驚
因為面試官完全沒問到任何敏感問題
也沒有要求財力證明或是家人是否在台灣等移民相關問題
事後檢討了許久
想出可能的兩個主要的原因:
1) 現有的I-20只給到今年12月底(本學期末),是否因為I-20剩餘有效時間太短而被拒?
2) 在重新填寫DS-160時想到,我因為打算再延長修業半年至明年中才會畢業,因此在上次申請的DS-160上填了travel plan是到明年中,然而我的I-20只到今年底,還沒有辦理延長I-20(原先打算回美國後即辦理延長),是否是因為填寫資料與I-20有出入而被拒?
現在想法是若(1)是主因的話,就必須先向學校辦理延長再等學校寄過來後才能面試,我擔心會拖很久(I-20延長要10-15個工作天)...
想知道是否確實有人因為(1)被拒絕過呢?
若(2)是主因的話,是否這次填寫DS-160時把travel plan和I-20上的日期對應好就可以了呢?
謝謝各位的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