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在其他地方發文過,有留言跟我說可以在這個版問問看,故文章內容一樣。
正文:
我現在正在英國交換,我是從9月中入境英國,學校課程到12月中結束,宿舍也僅住到12
月中即結束;期間先放聖誕假期後,1月初才期末考(Offer letter上有註明這段考試期間
,但我並沒有期末考所以其實不用參與)。
目前的規劃是12月中的課程結束後,我會去歐洲玩一小段時間,12/30在英國跨年~1/2,
1/2後再去歐洲玩至1/7回英拿行李;最後搭1/9的飛機回台灣。
然而,我很擔心12/30及1/7這兩次到英國會被海關刁難而無法入境,我不知道應該繼續用
唸書的理由入境(雖然offer letter有註明之後還有考試、且我有回台灣的機票,可是我
並沒有住宿的地方),還是該用觀光理由入境。
想請問有人有類似經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