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baret (卡巴萊)
2020-01-21 01:45:02代po,手機排版,換行頻繁請見諒
各位板大好,
以下問題有先爬過文章,
但想確認一下是否有疏漏之處,
還請各位解惑,感謝!
我會在六月初完成學位,
七月底考執照,
大約九月底到十月初上工。
因為學校跟工作地點不同州,
學校這邊的房租也只有到六月,
目前想要在畢業後跟開工前先搬回台灣,
中間飛回來美國考試,
靠近開工的時候再搬到工作的州安頓。
想請問以下的時程是否可行:
1. 一拿到EAD就搬回台灣
(預計90天前申請,希望六月底可以拿到)
2. 七月底回來考試的時候,攜帶
-護照 with F1 visa
-OPT I-20
-Job offer letter
-EAD
3. 九月底十月初開工回來
(雇主sponsor兩次H1B,畢業前辦第一次)
[如果第一次沒有抽到]
九月底十月初開工前回美國就用OPT
準備同上述2. 的文件
[如果第一次有抽到]
因為我沒有從四月到十月都在美國,
所以只能用CN,
我的理解是,
這樣的話剛好能趁在台灣的時候去AIT面試,
這樣九月底十月初開工回來,
就可以持H1B入境?
想請問各位板大這樣的時程有沒有什麼問題、
或是有沒有什麼可以安排得更好的地方?
目前想到的是,
因為OPT開始日期會是八月初,
但是真正上工是十月初,
所以會用掉90天unemployment的2/3。
(不過因為要考執照,
最早的上工日期好像也是九月中,
無論如何都會用到90天的扣打。)
非常感謝您的閱讀&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