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末FY 2021 H1B第2輪抽籤小弟也運氣很好的被抽中了,
(在這之前我已經連抽四年都共估了,包含今年第一輪是連五年...QAQ)
不過由於我目前人在溫哥華蹲簽證(原本預計今年要用L1B調回美國的),
所以目前看來我勢必是要走CP。
但問題來了,由於敝公司科科前陣子公佈的財報不佳,
基本上已經確定今年底明年初會砍很大一坡,然後加上現在的VISA Ban,
老實說我還蠻擔心在我還沒做visa stamping之前就被開掉了QAQ
所以我想請教一下,一般來說我們所謂的"有佔到名額",
是只要案子有被通過就好,還是說必須至少曾經啟動過才是?
以CP來講,在案子通過後,是不是一定要通過簽證面試並且入境美國,
這個H1B才算被啟動?
麻煩有經驗的板友以及板主幫忙解惑一下了,感謝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