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都非常仰賴板上諸位大德提供的資訊,
今天終於有機會回報自己的DP,希望能幫助到有需要的板友。
(題外話,究竟什麼是DP?我只知道 dynamic programming...)
背景:我與配偶皆台灣籍,孩子美籍且無台灣護照。
處理時間:8/28寄出,9/9收到回信,不含寄件往返共6個工作日。
處理單位:LA經文處。
準備資料:
1. 填好的簽證申請表
請至以下網址
https://visawebapp.boca.gov.tw/BOCA_EVISA/
填好列印並簽名。
2. 兩張 3.5cm * 2.5cm 的大頭照
白底,頭頂至下巴至少需 3.2cm,可自行拍攝,並到 costco 列印。
要注意的是 costco 有自行定義的照片大小,
圖檔必須符合該大小,不然就會被放大,不能選原尺寸輸出。
我選的是 6inch * 4inch 輸出,可以放8張符合要求的大頭照。
3. 我的戶籍謄本正本與影本
不需三個月內之正本,我的是2016年的,正本被收走,影本被寄回。
4. 孩子美國護照正本與影本
護照效期應至少有6個月,並有空白頁。
影本被收走,正本添加了簽證貼紙後被寄回。
5. 孩子的出生紙正本與影本
影本被收走,正本寄回。
這份出生紙並未經台灣駐外館驗證過。
但經聯繫LA辦事處,僅需要附上切結書並簽名,
就可以使用未經驗證的出生紙辦理簽證。
要注意的是,即使切結書上面寫著「停留台灣期間不超過90日」,
拿到的簽證上面,並不會標註「停留期間不得延長」,
所以停留期間是有機會至移民署延長的。
切結書範例如下:
===
切結書
本人中文名,為本人之孩子中文名
(English Name, 生日a年b月c日,年齡m歲n個月,
其母為本人之配偶中文名,出生地為 City Name, XX, USA)
因躲避 COVID-19 疫情而申請緊急簽證。
此次中文名之台灣行程,未有入籍計畫且停留台灣期間不超過90日,
請省略出生紙驗證手續,並惠予發給簽證。
立書人 中文名
簽名
x年(民國(x-1911)年)y月z日
===
6. 我與配偶之護照影本各一 (不需要正本)
兩影本被收走。
(已與LA經文處確認,無需郵寄護照正本。)
7. 台灣戶政單位核發的結婚證書正本與影本
影本被收走,正本寄回。
(此文件非必要,我的正本是2016年的。)
8. 簽好名的個人支票與回郵地址
$160 簽證處理費,收款人是TECO
$27 美國郵政快遞寄件費,收款人是TECO
(我附上了貼好地址的回郵信封,
但這個信封也被寄回了,不知道原因。)
以上資訊分享,謝謝大家。